2016年,按照國家“水十條”和我省水治理工作方案,在持續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的基礎上,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,
水環境保護和水生態修復。投資5.5億元,重點實施飲用水源地保護,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與中水回用、湟水河重點支流水污染防治與水生態修復和龍羊峽、李家峽、瑪多湖泊群等良好湖泊生態保護項目。針對海北、海東等地區污染較重水體,開展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、分散式污水處理和水生態修復等試點示范工程。圍繞“到2020年湟水流域出境斷面穩定達到IV類水質,III類水質占比達到50%”的目標,強化源頭控制、水陸兼顧、干流與支流統籌原則,編制《湟水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(2016—2020年)》并報省政府,編制5個不達標水體達標方案。